今日(6日),中國香港低空經濟協會名譽顧問陳紹雄以及創會主席張霆邦等人會見運輸及物流局代表,雙方就《小型無人機令》(第448G章)以及《1995年飛航(香港)令》(第448C章)修訂等交流意見。張霆邦指出, 如果香港能成功就丙類無人機使用(涵蓋重量超過25公斤但不超過150公斤的小型無人機)以及重量超過150公斤的非傳統航空器試驗(如電動垂直起降飛機「eVTOL」)立法,無疑是推進低空經濟發展的一大步。
倘若香港能成功在地理複雜的情況下建立標準,相信也能夠接軌國際,讓香港的法律框架成為各司法管轄區發展低空經濟的參考。立法會議員、協會名譽顧問陳紹雄關注低空經濟安全問題,認為香港需要一套低空經濟航空管理系統;協會創會主席張霆邦則指出,立法是第一步工作,往後在機手培訓、制定安全標準等問題,仍有很多工作細節需要落實。
安全是推行低空經濟的首要考慮
在會面中,立法會議員、中國香港低空經濟協會名譽顧問陳紹雄首先指出,安全是推行低空經濟的首要考慮,因而希望政府盡快探索制訂一套「看得見、管得住」的低空空域管理系統,全程偵測管控飛行器的飛行軌跡,同時具備風險預警功能,在必要時能夠及時干預及反制,為低空有序安全飛行提供支撐。另外,跨境無人機物流的發展潛力巨大,希望政府加快推進不同跨境項目的試驗。
聽取各個中國香港低空經濟協會代表的意見後,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洪思敏指出,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為推動低空經濟發展訂出方向,政府相關部門全速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為低空經濟有序運作奠下根基,也為業界持續提供發展土壤;除了現時的立法工作,相關部門正就「監管沙盒」試點項目、低空基礎設施規劃以及與內地對接等範疇展開工作,包括與內地共同開發低空跨境航線等,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低空跨境通道創造有利條件。